“这次专题宣讲培训,使我对国家监察制度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作为生态环境系统的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依法依规履职、自觉接受监督。”近日,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宣讲培训活动后,一名参训公职人员说道。
为拓展深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学习培训实效,带动驻在单位深入实施大学习大练兵,做实做细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同题共答”这篇文章,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宣讲培训活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公职人员以现场和视频形式接受培训。
宣讲培训重点讲解《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监察机制等内容,既有助于派驻生态环境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也有利于强化全系统监察对象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督促依规依纪依法行使公权力。
“下一步,我们要坚持循序渐进、不断深入,让全系统公职人员时刻牢记头上顶着‘紧箍咒’,切莫擅权枉为;让派驻监督人员时刻谨记‘打铁还须自身硬’,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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