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次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请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日前,黔西南州望谟县纪委监委针对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望谟县纪委监委联合该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建4个县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同时,统筹16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上下联动、靠前监督。制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清单,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专项监督采取‘日调度、周小结’的方式,对每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望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督查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每周召开分析研判会,针对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工作安排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盲区梳理出共性问题清单,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截至目前,该县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8个,立行立改2个,反馈限期整改16个。
“安全生产无小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望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紧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跟进监督纠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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