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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二百九十八期:审判权下谋私利 在迷失中坠深渊

发布时间:2022-06-11 13:05:26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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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审判权的特殊性,让我在请托人众星捧月的优越感和一锤定音的审判权中迷失了自己,做出不少罔顾党纪国法的不轨之事……”回顾自己逐渐偏移的人生轨迹,嵊州市人民法院原审判员单超悔恨不已。

  2021年9月,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10月,单超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2022年2月,单超因犯受贿罪、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判处有期徒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升迁受挫,灯红酒绿中迷失自我

  单超出身农村,秉承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寒窗苦读考入大学,1998年进入嵊州市人民法院。进入法院后,单超勤奋上进、钻研业务,甚至主动请缨审理复杂民事诉讼案件,得到法院领导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于是单超从一个小小的书记员,一路跃升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庭副庭长。

  然而,就在2011年,单超因为自身工作作风问题被免去副庭长职务后,心态开始转变,觉得自己升迁无望,渐渐变得消极怠工。工作之余,单超喜欢与企业老板、律师、案件请托人吃饭喝酒,沉醉于觥筹交错的交际生活,为权力带来的好处沾沾自喜。

  于是,那种职业升迁的挫败感很快被众星捧月、唯我独尊的优越感所取代。渐渐地,单超的价值观开始扭曲,他忘却了作为法官的初心和使命,人生方向也在贪欲中走向迷失,变成了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的堕落者。

  以案谋私,“不拘小节”中私欲渐长

  因工作关系,单超与律师接触较多,工作之余交往日趋频繁。2013年,由于过度高档消费导致多张信用卡透支,让只有固定工资的单超陷入了财务困境。此时,他想到向平时交往密切的律师朋友借款。“单法官,感谢你对我代理的案子一直很上心,还说什么借不借,这点钱不用还了。”这是单超第一次收到“感谢费”,虽然内心焦虑不安,但最终还是被权力带来的满足感冲昏了头脑。

  自恃精通民事审判业务的单超,竟然在审判权中发现了“商机”。每年审理上百个民事案件,总会有一些律师、涉案人员找到自己,希望案件审理快一些,能尽快获得赔偿款,或能够作出有利于请托方的判决。在单超看来,尽管接受了当事人的请托,但判决仍然公平公正,收点感谢费、辛苦费,又何错之有呢?

  至案发,单超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执行和案件审理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关照和帮助,又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司法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 51.2万元,其中个人实得 48.2万元。

  困于所溺,应声落马后追悔莫及

  “祸患积于忽微,智勇困于所溺。”自诩民事审判案件专家的错误心理,裹挟着不断上涨的贪欲之心,让单超手中的执法天平越来越倾斜,从开始收钱仅为提高案件审理速度,到主动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彻底丧失司法公正,在权法交易的道路上彻底沉沦。

  2018年,在单超审理的近千万某工程纠纷案件中,朋友张某为多获得工程款,赠送其5万元现金希望得到帮忙关照。但单超觉得案子尚未判决,只收取了1万元钱。之后,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单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待判决成效后,又收取张某赠送的现金6万元。

  法官应挥法律之利剑,执正义之天平,秉持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的良知和情怀,去处理每一起案件,而单超却反其道而行之。“我从一名身着法袍、手持法槌、坐于审判台的法官沦为被审判对象,两者身份的切换真是极大的讽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单超声泪俱下、悔不当初。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203/t20220311_57142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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