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反腐倡廉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舆论监督

剑川:“小切口”推进“深监督” 守护群众“安居梦”

发布时间:2022-06-11 12:05:08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你好!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不符合租住条件的情况可以向我们反映。”近日,剑川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县城公租房小区上门走访,这是该县持续发力开展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2008年以来,剑川县先后建成2106套保障性住房。为规范管理,该县制定了《剑川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制度规定,但公租房承租家庭涉嫌转让、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保障房行为不断出现,群众反映强烈。

  今年以来,剑川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对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骗租以及名下有房却违规享受公租房等9个方面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聚焦民生关注“小切口”推进民生领域“深监督”,守护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安居梦”。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会同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紧盯公租房准入、配租、租赁、退出、使用等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采取当面谈、现场核、实地访等方式,对被核查对象是否存在转借、转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是否有商品房、自建房等情况进行询问和核实,对发现违规违纪使用公租房的行为,做到发现一户、清退一户。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38户,已完成清退37户。

  针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机制落实不到位、持续跟进监管不力导致违规承租、违规转租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由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支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住建与公安、人社、民政、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等9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审查工作机制,每隔半年集中审查和不定时抽查,及时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同时,完善退出机制和不良信息档案,细化措施、堵住漏洞,切实把公共租赁住房这一利民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我们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人脸识别智慧化管理系统,运用科技手段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规范高效。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介绍。

  近日,《剑川县2021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承租资格审核结果》正在剑川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9部门联审通过的80户便可以参加公开抽签或摇号等分配环节或进入轮候期参与分配,而此次分配的房源主要为专项整治期间从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家庭中清退而来,这80户困难家庭也将圆了“安居梦”。(李红霞 李秋菊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infangjubao_0518/1092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昌宁:明责定向 破解基层“一肩挑”人员监督难题

下一篇:宁蒗:“一卡通”专项治理让惠民政策不“设卡”

热门推荐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