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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开出提醒函 督促“一把手”扛牢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2-06-11 12:15:46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明确了工作任务,明晰了工作标准,既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关爱……”综合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收到提醒函后纷纷表示。

  近日,为有效破解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难题,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向综合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点对点”发出工作提醒函,向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书记和党组班子成员开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清单,从抓基层党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巡视巡察、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6个方面列出工作任务57项,提出工作标准47条,对标对表,以项目工作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派驻纪检监察组向‘一把手’开出责任清单,着力解决对‘一把手’监督不力、‘一把手’责任弱化等问题,以此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住了主体责任就抓住了“牛鼻子”。一直以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把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巡视、环保、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开展具体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推动5家综合监督单位构筑良好政治生态取得实效。“不仅看做没做,更要看做得是否及时、做的效果如何。”以工作提醒函督促责任落实,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的具体措施。该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台账的清单化、精准化、分类化管理,进一步督促推进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落细,以全过程全覆盖监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进一步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前哨”作用。(杨蓓 ||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paizhudongtai_0524/109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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