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与审理了江北镇高某违纪案,成为‘乡案县审’的第一个主审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刘茂参加审理工作后说,要把学到的审理知识运用到街道纪工委的审查调查工作中,让今后工作将更加规范高效。
今年以来,江阳区纪委监委以“乡案县审”工作为契机,从街镇、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和区纪委监委机关,筛选25名审查调查骨干充实到该区审理人员库。在对“乡案”进行审理时,启用库中1人交叉主审,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1人协审,组成“两人组”对案件进行审理。依托审理人员库,审查调查人员从审理角度审视案件查办工作,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同时也提升了审查调查能力,有利于培养审理人才,整合人员力量。
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启用审理人员库10名同志参与到街镇案件审理工作之中,已审结案件10件10人,为查审联动双向融合迈出坚实的一步。
通过分阶段培训、“手把手”传帮带、“面对面”教方法等方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理业务水平和审查调查工作效能。
“有的被反映人是体制外的非中共党员,有的同志往往忽视对职能职责等资料的提取,导致对被反映人是否是监察对象判断不准。”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莉说,为避免类似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出现偏差,案件审理室向各个审查调查组提出工作提醒,在开展初核后,应该提取主体身份和职能职责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今年以来,在线索排查会、案情分析会等会议中,案件审理室将中央、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查调查人员传达、反馈,并通过书面提示方式指导办案。”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徐崇介绍,在开展审查调查过程中,相关纪检监察室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审理提出会商建议8次,破解难题9个。
截至目前,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事实、证据手续、规范程序、准确定性、适用条规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15条。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定性、量纪存在不同意见时,邀请案件承办部门参与审理会议5次,通过查、审互辩方式有效解决分歧9个。(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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