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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25 00:14:40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涞源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李成胜私车公养问题。李成胜长期借用私人车辆,违规在单位报销加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2020年4月,李成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博野县公安局城关刑警队指导员熊政伟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财物问题。2019年1月,熊政伟在办案过程中违规接受涉案人员宴请并收受现金。2020年5月,熊政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易县尉都乡尉都村党支部书记刘志辉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刘志辉主持召开尉都村“两委”会议,以电话费、零工工资名义违规为村“两委”干部发放补助。2020年3月,刘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保定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0-07/06/content_79769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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