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请问您对上次问题处理结果满意吗?还有哪些地方存在疑问?”日前,兴隆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近期办理的举报案件进行电话回访,了解信访人对信访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并征求相关意见建议。
兴隆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在提升信访办理质效的同时,强化回访问效,采取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已办结实名举报件开展回访,对查实的问题和未查实问题说清说透,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对群众的疑问给予正面回应。
为提升回访质效,该县实行“答复意见书集中讨论”机制,定期召开由班子成员、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及相关办案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实名检举控告答复意见书》集体研究、集中讨论,逐字逐句审核,使答复意见书事实清楚、语言平实,让信访人听得懂、愿意听。今年以来,共答复信访人44件次。
该县实行“查结限时反馈”机制,严格执行“办结15日反馈”的规定,由承办单位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征求意见。实名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的,认真解释、如实记录;提出新证据线索的,由承办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保障信访人知情权,努力使信访人不再有“心结”。
信访举报件办理回访工作不仅让信访群众吃了“定心丸”,还给纪检监察干部加了一道“紧箍咒”。回访工作及时发现办理处置信访举报件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增强一线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廉洁办案的意识。
“做好信访回访工作,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努力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承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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