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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清单”探索同级监督

发布时间:2021-03-25 01:16:06 作者:佚名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掌握的情况,你分管的单位存在‘三重一大’民主议事、监督问效力度不够,对工程项目监管不严等问题和风险,希望你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认真研究整改。”2月25日,鹤壁市鹤山区委书记张超和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华民一起对部分副县级干部进行廉政风险提醒谈话,直接提出要求,并把一份“量身定制”的“廉政风险清单”交到其手中。

  “清单列出来了我分管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爆出了‘家丑’,但更重要的是开出了‘良药’,我将组织分管单位对照清单逐一分析整改。”被约谈提醒的一位副区长表示。

  为有效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同级监督落地见效,鹤山区探索建立“廉政风险清单”制度,将“廉政风险清单”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有效解决主体责任“抓什么”、监督责任“怎么抓”的问题,让同级监督更精准。

  “我们把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汇总成清单,并通过‘两报一送’进行反馈。”该区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秦云介绍,区纪委监委及时将“廉政风险清单”所列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反馈给被督查单位的同时,还将报送给区委、区政府负责人,让其清晰掌握分管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是同级监督的抓手,也为监督下级“一把手”提供了依据。

  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根据“廉政风险清单”,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区管干部分级分层次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区委书记提醒对象为区四大班子正职、区委常委等;区纪委书记提醒对象为区四大班子副县级干部、法检两长、各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等,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以及“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原秋宾)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43c54fff09144cecb6a85b0220fe8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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