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江练琴 邓星)“我的债务终于搞清楚了!”在夏某拿到民事判决书的那一刻,他甚至都不敢相信,背负在身上长达7年的巨额债务能有厘清的一天。
2019年12月,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通过梳理、研判线索,发现胡某涉黑案中涉及的胡某与夏某民间借贷案存在诸多疑点:戴某与夏某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实际并不存在租赁事实;法院立案当天,戴某与夏某口径一致要求尽快调解,诉讼过程中双方毫无对抗性,三天内实现调解结案;结案时间节点十分特殊,恰好赶在案外人李某与夏某的债务纠纷案件判决之前……
检察官立即调取了相关民事审判卷宗和胡某涉黑案部分刑事卷宗,通过阅卷、走访当事人等方式,调取相关书证19份、言词证据6份,制作调查笔录1份,逐步形成了证据链,证明该案存在虚假调解的事实。
经查,夏某是麻城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某制衣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为经营需要,经常在朋友处拆借周转资金。胡某作为黑社会组织的头目,多年从事民间放贷业务,夏某经人介绍认识胡某后,胡某便主动提出可以借款给他周转。胡某与戴某、金某、周某等4人共合伙出资200万元借给夏某,按口头约定每月利息20万元。
夏某借款后因经营不善负债较大,未能如期支付本息。胡某等4人要求夏某分两次打下现金欠条,约定夏某除需要还债以外还要支付170万元的高额利息。
因夏某一直未能偿还本息,胡某等4人担心出借本息无法收回,同时担心夏某两家公司资产因债务纠纷被其他债权人处置,便要求与夏某签订一份为期10年的虚假厂房租赁合同,租金为150万元,并由夏某写下150万元的虚假租金收条。
后胡某等4人听说夏某因债务纠纷被案外人李某起诉,且法院即将作出判决后,因担心夏某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便要求夏某配合前往法院。
2015年4月,胡某等4人以150万元房屋租金收条、170万元利息欠条和另外出借的14.4万元欠条(实际借款12万元,另有2.4万元高额利息),分两次向麻城市法院提起诉讼。就此,夏某除了最初200万元的债务外,又背上了300余万元的高额债务。夏某公司的厂房和设备先后被拍卖用于抵偿所欠的200万元实际债务,但300余万元的高额债务无法偿还。
查明真相后,麻城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后决定再审,最终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协议,判决去掉不受法律保护的虚构租金债务、172.4万元高额利息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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