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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号咖啡丨企业反舞弊合规的实践探讨和路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6-24 21:36:08 作者:佚名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法律沙龙

  content

  本期目录

  一、舞弊行为的概念界定及实践分析

  二、企业反舞弊合规调查、考察及监督评估

  三、企业反舞弊合规的机制完善及检察职能发挥

  

  

  

  本期召集人 曹化

  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据新闻报道,经济社会实践中的企业相关舞弊行为层出不穷。某互联网公司前高管受贿7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该案行贿人还因贿赂某信息科技公司员工获刑。某药业公司财务造假,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该药业实控人被提起公诉。

  

  企业内的舞弊行为影响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推高企业运营成本。加强企业反舞弊合规建设,构建反舞弊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廉洁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次75号咖啡•法律沙龙聚焦“企业反舞弊合规的实践探讨和路径思考”主题开展研讨交流。

  

  一、舞弊行为的概念界定及实践分析

  本期召集人 曹化

  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根据《中国企业反舞弊联盟公约》,涉及行受贿、侵占公司财产、出卖商业秘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舞弊行为均被列入不诚信行为范畴。《亚洲审计组织反舞弊和腐败指南》将舞弊概括为“为了获得某种不公正或不合法的经济利益而采取的故意欺骗、隐瞒事实和/或重大信息的行为”。加拿大《审计指南》将舞弊定义为:“由于故意出具虚假材料而导致有价值资产发生损失的行为”。舞弊行为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首先请各位嘉宾研讨一下舞弊行为的概念界定、实践情况。

  

  姜伟

  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

  我来谈一下舞弊行为的概念和分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将舞弊定义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公司经营领域常见的舞弊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职务侵占、财务造假等。以上市公司为例,其经营中的舞弊行为可以分为三大类别:一是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舞弊,也就是收受贿赂、职务侵占等传统舞弊手段。二是会计审计领域的舞弊,主要是会计操纵和交易造假两大类型。也就是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判断,或者虚增交易,达到操纵业绩的目的。三是证券市场舞弊,即管理层、治理层、员工和第三方通过证券市场获得违法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比如利用内幕信息优势实施股票交易、向第三人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操纵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因此惩治证券犯罪也是上市公司反舞弊的重要战场。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证券犯罪案件33件83人。上述证券犯罪案件暴露出证券市场出现舞弊行为的风险集中、管理层反舞弊制约力量不足、反舞弊的刑罚措施比较宽缓等问题。

  

  李帅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关于刚才姜检察官提到的财务舞弊,我补充一点。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规定:“舞弊是导致财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 比较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包括:虚增存货,调整应收账款,伪造净利润、现金流,虚构财政补助,虚构海外业务等。以某药业舞弊案为例,其2017年第4季度存货占总资产比重达到50%以上,而同期医药行业存货占总资产比仅约为12%;应收账款从2015年的22.39亿剧增到2017年的43.51亿元,占净利润比重已然超过100%。这两种情况是比较典型的虚增存货和调整应收账款。

  

  陈超然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官

  刚才各位专家谈了舞弊的概念及成因,我谈谈国内反舞弊刑法规制。实践中,企业反舞弊的刑法规制主要涉及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商业贿赂,其他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罪、串通投标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对象涉及高管、行政管理、会计、销售、采购、客服等从业人员。应当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职务侵占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修改,强化了刑罚配置、降低了入罪门槛,有利于企业反舞弊。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在反舞弊方面,2015年阿里巴巴、万科等企业在上海成立了中国企业反舞弊联盟,通过建立职场黑名单等方式,提高员工内部腐败和舞弊的违规成本,降低企业反腐败、反舞弊成本,营造廉洁的商业环境。

  

  二、企业反舞弊合规调查、考察及监督评估

  本期召集人 曹化

  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企业反舞弊关乎企业长远发展,检察机关近年来着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以下简称第三方监督评估)。在第三方监督评估实践过程中,合规调查、考察和监督评估环节十分重要。结合企业日常反舞弊调查,各位嘉宾认为反舞弊领域第三方监督评估应当如何开展合规调查、考察和监督评估?

  

  马靖云

  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

  律所已经有丰富的开展企业内部反舞弊合规调查的经验,可以第三方监督评估提供一些参考借鉴。一般在开展企业日常反舞弊调查时,第一,调查的目标设置应与企业自身发展程度、企业合规机制建构程度相吻合。有效的企业合规内部调查,应该是通过具体事项的调查,对企业内部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在发现具体问题的同时,针对相应的制度漏洞与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改进完善企业的合规计划,对企业业务流程、财税状况、市场销售等环节进行去犯罪化处理,从而预防违法犯罪发生。第二,结合企业性质、合规完善程度,了解企业的诉求则是设定反舞弊调查目标的重要考量因素。实践中企业会有各种各样的出发点和侧重点。比如说有的是要求追赃挽损,有的是要惩罚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有的是要肃清工作风气,有的则是要完善企业合规体系,所以调查方案要灵活有效。在反舞弊调查时,我们会同企业审计、财务、法务、纪检等部门对接,发现、接收违规违法现象的线索,参与搜集、整理内部举报、控告等证据,制订可行的内部调查计划。并根据企业性质与诉求,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出发采取最有利于企业的处理方式,最大程度减轻或消除舞弊个案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使企业免受贪腐行为、商业贿赂、渎职行为等对企业形象及利益造成的负面影响。我认为以上企业合规内部调查目标设置考量因素和调查方法对于做好第三方监督评估反舞弊合规调查具有借鉴意义。

  

  周俊

  上海希弥思信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刚才马会长介绍了企业反舞弊合规内部调查,我谈谈反舞弊领域第三方监督评估利用信息化进行监督的问题。在反舞弊专项合规实践中,可以运用信息化方式,围绕重点领域合同、招投标文件、内控过程文档、业务审批流程等关键方面,全覆盖寻找常见舞弊点,构建专项知识图谱,创新性建立舞弊风险点与岗位、主体、业务、权限之间的“耦合性”权重体系,构建反舞弊智能识别系统。通过此系统,既可以实现反舞弊感知实时化,即按照场景驱动、快速示范原则,实现反舞弊业务需求全要素、全过程自动感知,实时分析和自适应迭代,提高反舞弊智能决策水平;又可实现反舞弊响应集约化,即结合用户对反舞弊信息需求实时感知、分析和预测,建设敏捷响应的反舞弊用户服务体系,丰富完善反舞弊业务模式。反舞弊职能识别软件系统的应用,可从全程管控方面助推企业合规机制的完善,形成对舞弊产生、发展、演化、预防、化解的全流程监控,助力企业实现反舞弊合规规范化、专业化。

  

  姜伟

  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

  我重点讲一下反舞弊领域第三方的监督评估。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已经一年多,各地试点单位对涉税、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犯罪都有合规监管案例。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主要针对上市公司涉证券犯罪案件开展合规改革试点,拟定了相关检察环节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指引、涉证券犯罪上市公司合规评估审查标准。我认为,企业反舞弊合规监督评估方面,应注重评估主体的专业化。考虑到上市公司治理和反舞弊监管具有高度专业性,有必要将证券监管部门纳入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上市公司反舞弊合规监督评估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合规计划制定是否结合企业犯罪的具体情况。例如对企业涉内幕交易犯罪的,要完善内幕信息保密管理机制,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制度;二是合规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是否考虑了犯罪特殊预防的需要。例如要强化公司内部对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管理行为的举报和追责机制。

  

  陈超然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官

  企业日常反舞弊合规建设和第三方监督评估存在一个事前合规与事后合规的关系。第三方监督评估以刑事激励为手段,短期目标是帮助涉案企业弥补经营漏洞,降低再犯罪可能,长期目标是推动相关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实现更好发展。因此,事前合规与事后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与企业日常反舞弊建设是相通的。当然一般情况下,企业员工发生舞弊,企业是被害者,而第三方监督评估侧重于涉罪企业;但是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是共同方向。对于杜绝企业员工舞弊行为而言,存在发现容易、查处难、固定证据更难的问题,可从建立反舞弊调查制度体系、坚持调查底线和借助信息化系统三方面实现企业反舞弊与合规建设的衔接。一是企业开展反舞弊调查,应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和体系,打通从受理举报到落地查处等各个环节,明确反舞弊案件的主管部门、处置原则、工作流程和应对预案。二是坚持反舞弊调查的底线。企业反舞弊调查不能对人身、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且调查行为的边界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之内。要注重证据收集的程序及时性和合法性,用好访谈调查方式。三是借助信息化系统进入企业合规管理“快车道”。受企业自身体系庞大、经营业态多元、业务版块和流程相对复杂等因素影响,仅仅依靠合规管理团队的人工管理,难以完成及时、高效的合规管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24条也明确要求企业要强化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管理流程,记录和保存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等工具,可加强对经营管理行为依法合规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控和风险分析,实现信息集成和共享。

  

  三、企业反舞弊合规的机制完善及检察职能发挥

  本期召集人 曹化

  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合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企业反舞弊合规对于企业的规范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反舞弊合规建设规范化情况对于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具有重要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立足于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既要抓末端处理,也要抓前端治理,充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请专家嘉宾围绕企业反舞弊合规的机制完善及检察职能发挥提出对策建议。

  

  李帅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我谈谈在检察机关在开展企业反舞弊合规中应当重点关注的目标,包括引导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和完善内部审计。第一,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例如企业应将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利分离,各司其职。管理层进行公司实际的运转,董事会进行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转可以有效降低管理层舞弊的动机。第二,引导企业完善内部审计体系。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宗旨就是迅速、全面、准确地识别和评估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例如,公司董事会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方面,应给予其充分的自主权以保证独立性。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高度谨慎性,从根源上减少舞弊的可能。

  

  姜伟

  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

  我认为建立反舞弊合规保障机制很重要,以证券领域的反舞弊合规为例。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舞弊活动主要风险在管理层,有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对管理层的约束力不足。因而我们在拟定涉证券犯罪上市公司合规评估审查标准时,将上市公司合规执行和保障机制建设作为重点对象,突出执行和保障机制对管理层的监督制约效果。例如上市公司在合规建设中要建立合规管理工作小组。公司应选任一名非独立董事作为合规管理工作的日常负责人,与董事会秘书、合规部门负责人组成合规领导小组共同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合规部门及其负责人向合规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于合规监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合规风险隐患,一般问题由合规部门及时处理,涉及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报告合规领导小组处理。

  

  杨力

  上海交通大学智慧法院研究院副院长

  企业合规反舞弊行为包含事先预防与事后调查两个阶段。我认为检察监督进一步赋能企业合规反舞弊的事先预防阶段,是优化检察监督与企业更自觉遵守合规事项的重要发展方向,可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首先,扩展以服务企业合规为目的的企业合规反舞弊系统等新型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作为检察机关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效果延伸到事前预防阶段的重要内容,以丰富事后调查中第三方监管机制的内涵;并形成事先预防与事后调查的数据互通、信息联动机制,使企业合规反舞弊系统亦能在事后调查阶段承担重要的证据固化、企业评估、风险预测等数字化角色,助推企业合规经营。其次,以智能化知识体系构建赋能企业合规反舞弊事先预防。以典型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为赋能导向,对类型化企业合规案件进行知识整合,分析舞弊行为演变为犯罪行为的企业合规矛盾发展态势,总结凝练变化规律。将检察监督的经验以智能化企业合规反舞弊系统根植于企业合规反舞弊的事前预防阶段。最后,构建智能化企业合规反舞弊事前预防激励与威慑机制,通过智能化企业合规反舞弊系统分析勾勒企业合规年度画像,以此匹配合规激励与犯罪威慑条件,形成企业合规反舞弊在事前预防阶段的激励威慑杠杆。检察机关跟进企业合规情况,促进企业践行合规计划,真正助推企业将舞弊行为防范于企业端。

  

  本期召集人 曹化

  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今天我们围绕企业反舞弊合规的实践探讨和路径思考这一主题,从舞弊行为概念、企业合规调查评估及机制完善、检察职能发挥等方面展开讨论。感谢各位嘉宾参与主题研讨,并提出真知灼见,相信今天的研讨将有助于今后共同携手、合力推动企业反舞弊合规工作的发展。

  

  文稿整理:闵行区检察院 李文军 王秀梅

  嘉定区检察院 曹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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