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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1年1月)

发布时间:2022-06-24 23:45:54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0日在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伟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安徽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围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批准逮捕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1035人,提起公诉1386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559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462人。

  着力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围绕促进生态安徽建设,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61人,提起公诉312人。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30人。围绕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批准逮捕假冒专利、注册商标等犯罪嫌疑人33人,提起公诉54人。

  着力保障各类企业创业发展。围绕维护企业权益、促进内部管理,依法批准逮捕民营企业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74人,提起公诉353人;立案侦查国有企业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262人。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尽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主动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着力促进和保障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贯彻《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安徽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意见》,依法批准逮捕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8631人,提起公诉12267人;深化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中的职务犯罪779人。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192人,提起公诉34602人。正确把握宽严尺度,认真落实“两减少、两扩大”的要求,依法决定不批捕4876人,不起诉1522人。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制定实施《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主动延伸法律监督的触角,切实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案件督办年”和信访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年有1027件刑事申诉案件在检察环节息诉罢访,1124件民事申诉案件通过检察调解方式达成和解。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参与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推进平安安徽建设。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着力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现象。

  强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坚持集中审查举报线索,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努力推动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全年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102人。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058件1459人,其中大案826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2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172人,同比上升39.8%。省检察院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带领有关市县检察院,在重点领域和热点行业开展集中办案行动,突破了一批窝案串案。

  全力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着力在加大办案力度、健全办案机制、加强工作协调上下功夫,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全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219件32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4人。

  更加注重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紧盯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开展同步预防,主动做好跟踪服务。紧密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发案规律,督促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防控治理。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gzbg/201305/t20130513_11090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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