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部署要求,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涡阳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调阅涡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卷宗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监督案件中,根据需要,可以调阅人民法院卷宗正卷和副卷。该《规定》的出台,在县法院、县检察院之间形成了统一规范机制,让调阅卷宗有规可依,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司法效率,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提供了有力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03/t20220328_36014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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