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形成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业务的良好局面。2020年11月20日,长春市纪委监委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以党建带创建,构建人人参与新格局
长春市纪委监委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营造“人人都是创建者”的机关氛围。
机关党委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对创建内容措施细化量化,逐项落实;树立“创建工作到支部”的理念,在各党支部建立创建工作推进及时、信息反馈及时制度,规范党支部设置,为各党支部统一制作党支部园地展板;开展“共产党员先锋行”活动,对每名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践诺,推动全员知晓创建、全员支持创建。
精神文明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同频共进
“我们工作的目的不单是查办多少案件、惩治多少贪官,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件发现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漏洞,提出建议,推动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防微杜渐,减少腐败的发生。”长春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陈司桥坦言,自己对案件审查工作有诸多思考,主要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开展的理论学习活动。
长春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贯穿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过程。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多措并举引导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采取专家辅导、座谈交流、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为干部搭建学习平台;利用“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廉洁长春”公众号开展在线学习,打造“指尖上的课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定理想信念。
聚焦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内涵发展,市纪委监委开展“每周阅读活动”,制作“廉韵清风”套系书签,建设“书香机关”;创设“子兰君”微信表情包,创新以案说纪情景演讲比赛等廉洁文化活动载体;开展红色教育,发扬光荣传统,保持斗争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
以创建促业务,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长春市纪委监委在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将党务培训、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选派骨干力量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巡讲”33次。组织各部门编制《工作手册》,通过机关各室(部、厅)、派驻(派出)机构、巡察机构开展“1+1”“1+N”“1+X”学习研讨交流,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批“办案能手”、优秀“办案组”。
聚焦“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疫情期间,市纪委监委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开展8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4个,全部整改到位;中秋、国庆期间,组成7个监督检查组,对36个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办公室面积超标等问题52个,督促责令立即整改,并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
聚焦“六保”“六稳”,决战脱贫攻坚。市纪委监委集中机关力量抓扶贫,为包保双阳区平湖街道林家村和太平镇小石村协调推动实施修路修桥、安全饮水、村部改造、休闲民宿、观光旅游、现代农业等工程,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市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被省扶贫办评为组织贡献奖;在“万人助万企”行动中,市纪委监委组建51个工作队选,派268名干部包保270户企业,了解并推动解决问题。
近年来,长春市纪委监委还多次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直机关先锋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也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最美抗疫人”“最美家庭”等一批先进典型。2019年,长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被评为“干事创业好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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