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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教育管理——强化自我监督 规范履职用权

发布时间:2021-03-25 00:53:09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了“1133”工作思路,强调“以提升监督能力为重点,增强政治意识,提高业务素养,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工作推进和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这一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监督,完善自身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教育引导、督促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公正、依法、规范履职用权。

  集安市:以提醒函和廉政档案强化日常监督

  集安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提醒和日常监督。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市纪委监委都要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发送专项提醒函,要求以身作则,廉洁过节,加强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签字背书,争做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典范。截至目前,发送专项提醒函4批次、360余份。

  市纪委监委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定期抽查审核,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动态分析研判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情况,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截至目前,已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114份。

  敦化市:开展案件交叉评查

  敦化市纪委监委成立了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敦化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考评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评查程序、标准、结果等有关要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和履职能力。

  评查工作采取交叉方式进行。案件监督管理室从9个纪检监察室办理的案件中随机抽取2起案件,评查工作组成员全程参与,对案件的文书卷宗、个案流程、案卡填录等进行审查。

  “通过办案交叉评查,既能发现他人的不足,也可以从中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对自己也是一种提醒。”第九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评查工作组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后,向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汇报,按规定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作为个人评先选优、晋级晋职和部门评先的参考依据。

  案件监督管理室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执纪执法规范化模板,对卷宗装订、审查调查15项措施、专题会议记录、审批措施权限等有关文书格式和办案程序进行规范。案件审理室结合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制作相关业务指导手册,对办案工作加强规范和指导。

  “评查工作,不仅仅是提升办案人员履职能力的岗位练兵,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监督管理。”敦化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敦化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成员对评查卷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

  临江市:严格监管 防止任性用权

  临江市纪委监委健全定期报告制度,建立“日考勤、周报告、月调度、季汇报”的干部日常管理评价机制。修订《机关有关工作规程(试行)》《运用“予以了结”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暂行规定》等5项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明确管理权限,防止任性用权。

  定期收集、听取相关人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坚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灵活运用教育提醒、约谈等方式打“预防针”,针对存在的问题“确诊定性”,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处理。今年以来,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信访举报2件,开展节前提醒89人次,任前谈话4人次,提醒谈话26人次。

  吉林市龙潭区:以建章立制和考评促规范

  吉林市龙潭区纪委监委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关键,规范权力运行。在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内部运行制度,制定工作流程,下发文书模板,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人员行为,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探索实施案件交叉评查机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建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联组业务室等参与的交叉评查组,定期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交叉评查,以评查促规范。

  制定《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争创年度先进部室、争当业务能手”活动考评方案》和《区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考核方案》,采取日常考核、年末述职测评等多种形式对委机关、基层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吉林市龙潭区纪委监委案件评查组正在评查乡镇纪委案件卷宗。

  长春市宽城区:做好任前廉政教育

  “新岗位、新起点,工作中要脚踏实地,积极作为。生活中要严于律己,时刻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守得住小节……”近日,长春市宽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10名新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做好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廉政教育,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在谈话前,区纪委监委根据谈话对象拟任岗位及个人经历“量身定制”谈话提纲,变“千人一方”为“对症下药”。在任前廉政谈话后,安排新提拔纪检监察干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qzsjs/202007/t20200714_7361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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