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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以数字检察“重塑变革”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7-14 08:10:21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为清晰定位数字检察工作,楚雄彝族自治州检察院以“硬件是载体,软件是核心”,先行先试,勇当领跑者,在全省检察机关中率先创新探索数字检察工作的模式变革。

  在以蓝色基调、高科技凸显的检察业务大数据展示中心,检察官轻点屏幕,发现异常后,立即拨通电话:“尽快通知楚雄市院,他们辖区范围内的一条河道出现了小范围内的垃圾堆放问题,请联系一下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这是楚雄州检察院用半年时间完成了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的硬件建设和第一批平台融通工作、通过“数智楚雄”大数据平台预警“抓捕”到的一条检察监督信息。

  在该平台建成至今1个月的时间中,运用大数据进行检察监督发现的线索已达349件,经实际调查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16件,协助相关单位办理虚假诉讼、支持起诉、税款追缴等案件71件,向有关单位反馈风险隐患问题10余项。

  据介绍,今年,通过人社局的欠薪线索管理系统,楚雄州检察院发现了涉及农民工欠薪问题线索33件,比对后发现其中10件可以通过司法诉讼解决,检察机关介入后,支持农民工依法起诉,为他们追回了工资,也缓解了人社部门解决劳动纠纷的压力,化解了社会矛盾。

  检察官介绍,“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我们通过裁判文书和网络公开信息比对,发现部分民事诉讼被执行人利用虚假租赁信息阻碍执行工作,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法院依法执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利益。”

  大数据法律监督

  是检察机关

  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的

  重要抓手

  今年以来

  楚雄州检察院

  在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和云南省委、楚雄州委实施意见

  过程中

  先行先试探索大数据建设

  建成了

  全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

  该中心建成后,28个不同时空、不同系统的数据通过该平台被整合起来,通过比对使问题呈现出来,涉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案件线索、难找的问题,通过大数据这个小切口得到了根本性解决。

  在硬件上,楚雄州检察院建设了终端分析、指挥调度、数据展示三个中心;软件上,制定了“内部数据整合”“外部数据融通”“数据智慧建模”三步走模式,打通了核心和载体两个专业壁垒,案件质量得到大幅提升。截至6月份,楚雄州已有31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前五。检察官介绍,“之前,楚雄州检察机关追赃挽损率比较低,通过大数据,梳理出在办案中可以开展而没有开展追赃挽损的案件142件,进行逐案精准督导后,目前追赃挽损率已由4月份的8.8%上升至18.2%。”

  半年努力的成效十分显著,但过程却并不轻松。“一开始决定要做这件事时,我们就准备好了要打一场‘硬仗’。”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肖洁介绍,无数个加班加点研究数据运用、数据建模,这些互联网领域的技术问题让工作专班的检察业务专家们“抓破”了脑袋。

  由于目前全省还没有统一的大数据池,楚雄州更是大部分单位都是数据孤岛,楚雄州检察院克服重重困难,最大限度争取各方支持,将外部信息平台接入到检察大数据中心,并通过物理隔离、专人管理、签署保密协议等方式,不断规范使用,确保数据的安全可控。

  坚持“找数据”和“用数据”同步推进、互相促进,在数据融通和数据建模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扩大外部数据融通范围,拓展大数据池,掘进数据运用深度,加速数据建模,通过数据的深度利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以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民族团结进步中心工作,楚雄州检察院运用大数据分析了过去五年的涉企案件,提出企业涉法涉诉的风险防控建议15条34项。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cx/202207/t20220711_37441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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