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反腐倡廉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腐败案例

【拍蝇记】第一百三十八期:"身兼数职"的担保人

发布时间:2021-03-25 01:14:32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曾经干事业风风火火,如今却在铁窗内悔不当初,反差之大,让江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金融委员会原副主任姜和平后悔不已。落此田地,在于廉与贪的一念之差。

  当老好人,在“讲义气”中丢掉原则

  “重感情,讲义气,有困难找和平。”姜和平担任江山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8年,在一些中小企业主心中,姜和平是一位乐于助人的老好人。

  “对别人请托都会尽力而为,还以‘改革开拓者’自居,多次违规为其他人开展担保业务。”姜和平自己坦白,在服务中小企业时,自己一向以功臣自称。而这个功劳在他看来,得管理服务对象用钱来换。

  担保中心成立之初,姜和平也曾踌躇满志,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初衷。但2007年上半年的第一次“伸手”,让姜和平把党性丢了。那年,其妻子因患病在外地治疗,一业主为了获得姜和平在担保业务上的关照,以看望姜和平妻子的名义送了3万元现金。面对他人送上门来的金钱诱惑,姜和平也曾经犹豫过,然而贪婪战胜了理智,姜和平收下了这笔钱。

  2013年,某公司法人代表姜某找到姜和平,请求姜和平帮忙担保银行贷款。这家公司注册地不在江山,不符合申请担保条件,该公司便转换身份以江山本地企业名义申请担保贷款,按理这也不合规,可面对不合规企业,姜和平却高抬贵手,签批了这笔担保业务,帮助该企业贷款成功。姜和平关照了姜某,姜某也心领神会“报答”姜和平。2013年8月,姜和平提出租赁自家房屋给该企业使用,而在企业不需要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姜某爽快地将半年房租3.6万元交给姜和平,一个月后,姜和平就拿回钥匙将房屋转租出去。

  一路给企业开绿灯,企业主也一直给姜和平好处,双方心照不宣,各取所需。“在企业申请担保时,我都是向银行推荐,所以他们很感谢我,才会送我红包,同时也想和我维持好关系。”姜和平心里很清楚企业主们送钱的原因。

  当“代言人”,收钱收礼成了条件反射

  “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签批贷款有决定权,到银行贷款有推荐权,企业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他们要感谢我。”姜和平的话语,透露出他把公权力当作自己谋私利的工具,错位地当起了违规担保的“代言人”。

  2011年上半年,一名企业主在姜和平办公室谈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姜和平瞄准时机,顺水推舟,让该业主给自己报销几张私人开支的发票,该业主随后给了姜和平2000元现金。2016年1月,姜和平如法炮制,让一业主报销自己私人开支的发票,1.54万元现金便轻易地落到了自己的口袋。一些业主付出的“小投资”也换来贷款资金到账的“大资本”。“因为我不想自己付这些支出,而他又因为担保业务有求于我,他们是不敢拒绝的。”那时的姜和平显然对自己的无理要求底气很足。

  权力本该为民所用,姜和平却把权力作为己用,面对一些业主为了“感谢”送来的烟酒、银行纪念钞、超市购物卡等礼品,自己喜好的收,不感兴趣的也收,收钱收礼变成条件反射,习以为常,以致于他人送来的纪念钞去向自己都不清楚,一个价值2.9万元的金器,藏在家里的保险柜“冬眠”。

  当“生意人”,为了借贷发财丢掉本分

  利滚利,贷转贷,这些金融术语对具有十几年担保中心工作经验的姜和平来说早已耳熟能详。在长期与企业主的贷款业务接触中,姜和平染上了生意习气。

  到担保中心申请贷款担保的业主,很多贷款到期不能如期还贷,有些即使还了也要续贷。姜和平从中嗅出了商机,自以为觅到了一条财路,于是自己充当“钱庄”老板,以高息从朋友处借钱,再把钱以高息借给企业主,从中挣取利差。

  2010年至2011年期间,姜和平先后三次以月息3分借给某工厂业主资金共900万元,而这些出借资金由姜和平以月息2分向朋友借贷而来,如此一转借便获利人民币4.7万余元。期间,姜和平与一些企业主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管理服务关系,将私人借款、公家贷款夹杂在了一起。

  向姜和平借钱比较方便,令一些需要资金的业主趋之若鹜,而姜和平也慷慨解囊,共向3名企业主多次提供借款总计2410万元,从中获得利息收入91.02万元。然而一些钱借出去不但没有获利,反而亏损很大,上百万元的本金都收不回来,得了蝇头小利却失了大额本金,姜和平企图借贷发财的美梦破灭。“参与高息借贷想挣钱而惨遭失败,受贿的心理就更加肆意,回想起来也十分地恐怖。”姜和平为自己的错误名利观深刻懊悔。

  经查,姜和平收受32人贿赂达77次,总计人民币61.5万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02.4万元。2019年12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民间高息借贷,并涉嫌受贿犯罪,姜和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7月,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姜和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29/032859955.shtml



上一篇:【拍蝇记】第一百三十九期:一边收钱搭股份 一边还想高升

下一篇:【拍蝇记】第一百三十七期:"矿山大姐大"的敛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