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小平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小平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四处处长、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项目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44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小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小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了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陈多润通讯员 吴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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