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昌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昌伟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办公楼买卖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昌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昌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人员:马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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