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紫阳县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建议你单位严格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于12月3日前上报……”2020年11月23日,紫阳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向县科协下发了《履行主体责任建议单》,为落实巡察整改提出具体建议。
2020年以来,紫阳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将《履行主体责任建议单》《监督事项提醒通知单》作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力抓手,通过过程式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达到真改实改的目的。
“责任建议单”明责。紫阳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在县委巡察工作结束后,积极参加归口监督单位巡察反馈会,主动了解归口监督单位巡察发现问题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表问题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发《履行主体责任建议单》,明确整改任务和各阶段整改时限及要求,让被巡察单位做到任务清、方向明。
“提醒通知单”督责。在巡察整改过程中,紫阳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依据各阶段整改任务和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跟踪整改进度,对各阶段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分析研判,针对监督发现的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措施不力等问题及时下发《监督事项提醒通知单》,详细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短板弱项,督促被巡察单位进一步夯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同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望”,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2020年以来,紫阳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对归口监督的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科协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2次,下发《履行主体责任建议单》3份,下发《监督事项提醒通知单》6份,对发现的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问责15人次。(紫阳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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