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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以“检察蓝”助力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

发布时间:2024-05-29 23:27:16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日,保山市检察院组织两级检察院与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查阅资料、随机谈话等方式,重点对5县(市、区)、市级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防汛备汛以及“三级“书记抓教育高质量发展涉及校园安全相关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检查。

  

  

  安全生产方面,对相关单位、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设施、操作流程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督促相关单位、企业立即整改,确保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防汛减灾方面,通过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情况及防治工作现状,针对各隐患点的不同情况,在加强各隐患点的勘探和监测,明确设置警示标识,落实好汛期应急、防御、避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做到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组织群众撤离。

  

  

  “三级”书记抓教育高质量发展涉及校园安全方面,随机抽查检查部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校舍、食堂、体育场所、实验室等校内场所设施,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督查组通过深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贸、医疗机构、景区景点、学校,以及部分防汛重点单位、地质灾害点等一线开展督查,共查出问题隐患181条,其中重大隐患4条,提出工作建议183条,相关问题现场交办被检单位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保山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综合督导检查为契机,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长效常治机制,凝聚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bs/202405/t20240529_64879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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