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反腐倡廉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案件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继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6-06 02:07:59 作者:佚名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继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继兴,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曾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5/t20240530_65563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骆玉林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

下一篇: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勇决定逮捕

热门推荐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