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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宁南县:追回冒领6年的补助款

发布时间:2024-08-25 02:55:32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感谢纪委的同志帮我们追回补助款,不然我们还一直被蒙在鼓里。”日前,凉山州宁南县纪委监委在宁远镇码口村召开违纪资金清退大会,村民张大哥接过退耕还林补助款后激动地说。

  

  宁南县纪委监委到宁远镇召开退耕还林违纪款清退会。(邓航 摄)

  事情还要从宁远镇码口村村委会公开张贴的一份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明细清单说起。清单公示后,村民张大哥发现:表上标注的是自己家的地,但补助领取人却是李某某。张大哥立即向镇、村干部反映。收到问题线索后,宁远镇纪委在县纪委监委的帮助指导下组建核查组,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走访、调取资料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逐步了解事情原委。

  原来,在2017年,宁远镇码口村4组党员李某某得知可以申请领取退耕还林补助金的消息时,便动起了歪心思。因自己家林地少,身边有几户群众还不清楚政策,李某某便伪造土地承包合同,将他人117亩土地虚报在个人名下,妄图通过这种方式瞒天过海。于是,在2018年至2022年间,李某某4次申请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14.04万元,虚报土地面积多领取补助资金1.2万元。

  “李某某找你签字审核,合同内容你仔细看过没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我当时没有注意,随便翻了几下就签字盖章了。”

  ……

  经核查组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后,发现在李某某拿着伪造的合同逐级审核盖章时,原披砂镇码口村7组组长张某某审核把关不严,未认真履职,造成了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最终,李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冒领的退耕还林款如数归还至48户群众手中。原披砂镇码口村7组组长张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这次现场清退会,是对群众利益的保障,也是对村里党员干部敲响的警钟。我们将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对一切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将一律严惩。”清退会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为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织密“监督网”,宁南县纪委监委整合县、镇、村三级监督力量,组建监督检查组,将监督“探头”延伸到基层一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专项监督,严查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在案发单位召开违纪款清退大会、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好违纪款物公开清退活动,对收缴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款物做到应清必清、应退必退,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5件106人,多形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130余场次覆盖4900余人次。(作者:唐敏)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4/8/21/d83eca1482664fc796eacf9c300a22b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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