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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对“诬告陷害”说不!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1-12-09 07:15:22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经核实,反映你违规带证人提审毛某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11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在区检察院召开干部大会,为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万怡佳同志进行澄清正名。

  此前,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收到信访举报件,反映万怡佳同志在一次“提审”工作中存在违法办案、违法提审等问题。该区纪委区监委讨论研究后,随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经过深入核查,调查组最终确定该信访件为失实检举。情况虽已查清,但仍有群众议论纷纷,对万怡佳开展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虽然知道真相肯定会大白于天下,但是很闹心,也怕给组织留下不好的印象。”谈到这次信访举报,万怡佳表示很苦恼,自己一直很努力,所以觉得心里有些憋屈,工作上也打不起精神。

  为打消万怡佳的心理顾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该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在区检察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提名人选陈勇等同志在会上为其澄清正名,“干部遭受不实举报,难免影响干事激情,我们不能让积极肯干、主动作为的干部流汗又流泪,要及时公开澄清,为他们撑腰鼓劲。”

  会后,万怡佳高兴地说道:“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今后我将依规依纪履行职责,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信任!”

  据悉,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根据《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制度,制定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图,明确操作具体流程,对信访举报内容反映不实、误告、错告、诬告党员干部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进行澄清正名。

  “规范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既是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也是释放提倡如实检举控告、抵制歪风邪气的强烈信号。”该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失实检举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诬告陷害行为,让有底气的干部更加硬气,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记者谢元森 实习记者敖鑫 通讯员万全)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xfgz/202112/t20211203_991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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