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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委组织部严抓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强化党内监督

发布时间:2024-09-12 07:27:20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组工

  

  强化思想认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和组织领导,结合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切实推动报告制度落实落地。

  强化培训指导。进一步抓深做实日常督促提醒等工作措施,通过发放学习材料、集中培训、电话提醒、现场指导等多种途径抓细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日常培训辅导、审核把关等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填报的规范性和准确率。

  强化日常抽查。将报告制度作为对领导干部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之一,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从而对态度不端正、纪律松散的领导干部形成震慑作用。

  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对报告查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持续完善“负面清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同时也作为干部所在单位年度综合考评的考核指标,切实推动报告制度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原文链接:https://www.bjdj.gov.cn/article/3000197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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